本网讯(通讯员 冯婷婷 彭丹凤)笔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,从2018年起,已经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宜都市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登记、出院结算时,需使用社保卡进行个人身份认证。
从2018年1月1日起,宜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将启用新的医保结算系统,居民手中原有的“城镇居民医疗证”、“合作医疗卡”将停止使用。
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部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周凌告诉笔者,已领卡人员不出示社保卡(市民卡),将不能够享受政策的报销及日常的结算,社保卡(市民卡)的初始密码是需要修改的,市第一人民医院设有两个窗口可进行密码修改。未领卡人员暂时可凭身份证就诊。
目前,宜都市智慧办、市人社局会分批采集信息进行制卡,现已开始在全市中小学采集制卡信息。后续会到村、社区进行社保卡制卡信息采集,如错过集中信息采集时间,可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大厅二楼12号窗口完成社保卡信息确认及个人申请。
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社保卡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遗失,参保人员需到本人社保卡的合作银行进行销户,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大厅二楼12号窗口补换卡。办卡期间,参保人员可凭办理补换卡手续的业务回执单及有效身份证件,办理住院登记和出院结算。